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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人与死人
——地方夜谈
-?痕?-
《现实》第三册《孤岛的新兴事业》文中,说上海自成了孤岛之后,投机者竟办了几件新兴事业:婚姻介绍所,房屋租顶代办所,和小殡仪馆,棺材寄存所,但前二者为活人服务的“事业”,却远不如后二者为死人服务的“发达”。这些固然都是孤岛上畸形繁荣的怪现象,然而由此也可证明中国人对死人要比对活人重视的习惯。
一走到郊外,你就可以看见累累坟墩,或竟广袤数十亩的坟场,(而且还在不断的添增)你就可以知道死人占用的地皮简直不下于(或竟多于)活人占用的。某次会同一位朋友开玩笑:“再过若干年这世界要成为死人的世界了”。其实若真的长此以往,这玩笑倒也不一定是玩笑。至于阔老和官家的宗祠,比平民的住屋要宽要高要大要多,当然更不消说的。
死人穿戴的衣冠,饰物除了冻死饿死在路旁的乞丐难民之外,又往往比他活着时所日常穿戴的要阔绰些,要值钱些。有钱有势的人姑勿论,即使一生极节俭的人,死后也要临时制些新衣给他穿上尸体似乎是理上应当。在敝乡一向戴破箬帽,穿短衣裤,睡稻草戴上瓜皮小帽,穿上长衫马褂,而且鞋袜枕被,一应具全,打扮得齐齐整整的。有钱的人不一定肯借钱给穷朋友或穷亲戚。但等那穷朋友或穷亲戚饿死了或自杀了时,倒往往肯大发慈悲的捐一些出来给他办丧葬。
还有关于死人的棺木,还有,葬仪祭仪,......还有......不想下去了,因为我想今后,和抗战的目前,这种习惯是不应该再继续下去了。
《桂林晚报》(副刊第一四七期)?xml:namespace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