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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旭路两边的旧货摊一度“衰落”后,这几天又“复兴”起来了。

旧货可真不少:褪了色的军服,头穿底落的皮鞋,掉了柄的茶杯,只剩一条针的挂表封面撕去了一半的教科书,用剩两三寸的铅笔,……但也有新的花瓷杯,新的自来水钢笔……乱七八糟的一摊又一摊接连排列着,像是堆积着的垃圾。

关于这些“旧货”的来历,我并没有调查过,自然不大清楚,但推测起来,总不外:

一,不需用,和不合用的家产,?或虽需用合用但为了要换几个钱不得不出卖的

二,商店的底货;

三,从被炸的屋裹检出来的;

四,收买小偷所窃得的脱了扣子的西装;

五,从别的旧货摊买来再加价出卖的;

六,病死的人的用具用品;

七,仇货。

对于一二两类旧货的出卖,倒还“情有可原”,第三类的,只要不是从别人家里趁火打劫来的也没有什么不可以,但其它各类,显然是都有问题的!为了使小偷没有“后台老板”,为了使物价不被随意抬高,为了防止疾病的传染,为了根绝仇货的销行,更为了整饬市容,希望市民们对此加以注意,更希望警察当局切实负起整顿的责任来!

《桂林晚报》(副刊第七十五期)193993